成都最新的购房政策规定,从2020年11月25日起,成都开始施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钱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书局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
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入口
在申请购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上传所需的资料,那究竟成都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应该如何上传资料呢?购房登记申请人按照开发企业通知的时间、地点向开发企业提交一下资料:
一、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
二、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付款的征信报告、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的银行存单或流水(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
三、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还应核验:
(1)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涉及非本市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2)涉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不受限购区域户籍、社保缴纳限制,可核验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或管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人才绿卡。
五、登记购房人属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应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登记刚需购房家庭的,应核验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及户籍证明(离异家庭应提供离婚证明,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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