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不久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全面升级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包括经济补助、报销路费、发生活补贴、考学升学优待、就业安置扶持等方面。
1、经济补助
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对从成都市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奖励金标准:本科毕业生5万元、大专毕业生4万元、本科新生和在校生3万元、大专新生和在校生2万元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助:
本科毕业生约24万、大专毕业生约22万元、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2万元、大专在校生和新生约20万元。
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
报销路费发放生活补贴
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回成都应征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
补助发放对象:
户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
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户籍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3、考学升学优待
考研加分政策: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读研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免试入读本科: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专项专升本招生计划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四川省录取比例提高到50%。
调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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