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直接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等级和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优化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兼职员工等灵活就业人员)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流程。
二、支付方式及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不再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按月或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具体缴费期限按照各险种统筹区政策执行。
三、选档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支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四川税手机APP)、银行代收代扣、税务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厅税务征收窗口)等渠道选择缴费等级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时有疑问的,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协调区内医疗保险机构的咨询电话;在选择缴费等级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业务处理流程
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保险登记;选择缴费等级,在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
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是选档支付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支付相关应用功能选择支付等级,并支付社会保险费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微信公众号、四川税手机APP相关功能选择缴费等级,缴纳社会保险费。
银行代收。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移动银行APP、银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扫描二维码,税银POS机器、自助终端等选择缴费等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与税务机关和银行签订扣缴协议后,银行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存入全额存款,银行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等级定期从账户中扣除社会保险费。
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厅税务征收窗口)灵活就业人员到办税服务厅窗口选择缴费等级,使用POS机器刷卡、现金支付社会保险费,或使用自助税务终端选择支付等级和支付社会保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6日0:00至2021年1月3日24:00(其中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市暂停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2月26日0: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全市暂停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关系转移业务(包括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此期间,社会保障保险证书的相关信息查询和打印、指定医疗机构和指定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信用卡和个人账户支付业务不受影响。
2021年1月1日0:00至2021年1月3日24:00,全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网上线下服务渠道暂停各类社会保险登记、关系转移、待遇申请、保险证明查询打印等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刷卡业务;被保险人异地就医业务暂停。在此期间,全市税务网上服务渠道的缴费业务不受影响。在此期间,全市税务网上服务渠道的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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